耶弗他真的献了他的女儿为祭物吗? 士师记11:30-40

士师记11:30-40 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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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柯克(Edwin Kirk)

文件编号: BCTH5720


对于某些问题,可以有一个简单的答案,一个清楚的“是”或“不是”;但是那些涉及圣经中疑难的问题则需要一个更加仔细和深思熟虑的答复。“祭物”这个词,虽然它的实际含义是基于杀死的行为,但在圣经中也有属灵方面的意义。完全将一个生命献给 神也可以被视为如此。

耶弗他曾许愿,如果 神使他得胜,在他与亚扪争战归来时,他必将先从他家门出来的,作为燔祭,献给主。他许的愿被说成“鲁莽”,这无疑是不经意间说出的,因为首先出来见他的,是他唯一的女儿。

如果要问,他是否将她作为燔祭献给了主,答案肯定是:“不是”,具体原因如下:

(1) 燔祭必须是完美的,才能为 神所悦纳。没有什么人(无论他或她多么高洁)是无罪的,所以不可能是这样的一个祭物。

(2) 从圣经中可以清楚地看出,献人为祭物是被 神所禁止的。(利18:21; 结23:37和其它的经节)。

(3) 民数记30章给出了关于许愿的神圣条例。在某些情况下(第5,8节),所许的愿可被当作“无效”。如果 神允许人废除所许的愿,可以假设祂可以为自己保留这样的权利,因此可以不应承耶弗他所许的愿。利未记27章还涉及其它有关许愿的条例,它可以通过偿付价银来赎回。

(4) 神吩咐亚伯拉罕献上他独生的儿子作为燔祭,他着手去做,甚至到他伸手拿刀之时,但 神阻止了他,并提供了一个替代。然而,在 希伯来书11章,他被说成是“(已)把以撒献上”,“(已)将自己独生的儿子献上。”因此,他的愿意顺服之心被以那顺服之举的方式来描述。同样,可能耶弗他也是这样,因为他的“信心”也在 希伯来书11章中被提到。

虽然他的女儿没有被杀,但是看起来她是献身于童贞和分别为 神的一生。士师记11:40中的“哀哭”一词也可以译作“交谈”(与 士5:11 中的“述说”原文同词)。 她的品格中有一种可爱的特质,表现在对她父亲苦恼的行为和言语的回应中。“父啊,你既向主开口,就当照你口中所说的向我行。”她意识到这对他和她意味着什么,但还是优雅地顺从了。愿年轻人对 神有同样的敬畏,对父母有同样的尊重!